如今,他已成為經濟體系中一新興力量,甚至有人討論起他企業化的可能性...

11.0宗教文化產業企業化經營的可行性
宗教文 化產業離不開宗教信仰,通常信徒是這個文化產業固定的消費群,除此固定的消費族群之外,教團應積極提高宗教文化產業的附加價值,開創高品質的宗教文化產品 與服務,並建立完備的產銷機制、產業化經營體系、社會回饋措施等,才可吸引廣大的的消費族群,讓社會大眾能獲得心靈寄託的活水、浸淫於傳統美學的文化環境 中

台灣某些著名的道廟,香客常年絡繹不絕,尤其是神明生日,各地湧入的朝聖信徒,可謂人山人海;據報導,台南縣南鯤鯓廟每年的香客流量約有四百萬人次,而麻豆代天府每年的香客流量更可達到七百萬人次之多,反觀台灣幾個著名的遊覽勝地,其遊客量遠不如這些廟宇,以聞名遐邇的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為例,2004年的遊客總量,約為70萬人次,而位在屏東車城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2003年因為SARS疫情影響,遊客總量已低於100萬人次。無可諱言,寺廟的「香客」,絕不能等同於「遊客」,然而,只要有足以吸引「遊客」的宗教文化服務,就此文化產業而言,它確實是蘊藏著值得開發的消費族群

 

1988年原成功大學丁煌教授開創了台灣研究道教文化的先河,可惜學術

研究與宗教活動並未見到產業鍊的互動, 近十多年來,新世紀文化產業

的潮流方興未艾,諸如:休閒主義、社區風潮、地球村概念、網路世界

等文化思潮,已架構了推展文化產業、創意產業的動力背景,逢此契機,政府與民間均應積極朝向社會資源整合與傳統文化創新的目標邁進

 

對於追 求高報酬率的商業界來說,大都認為文化是沒有商機、無法產業化和產生高利潤的資產,更遑論宗教文化,然而在宗教文化的創意活動中,還有絕大部份是屬於創 新、服務、經營的範疇,為了開拓宗教文化產業的市場經濟,教團和關心宗教文化的各界人士,可依據不同的消費族群、消費型態,配合相關法令政策,建構一個完整的創意型、知識型的宗教文化產業體系, 讓宗教文化能真正成為結構建全、具有生命活力的創意產業


節錄自 宗教文化創意產業資訊網 http://cacisp.myweb.hinet.net/cacisp_rcacisp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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